为促进全民健身活动的普及和发展,提高体育场馆开放水平和使用效益,经研究决定适度对社会单位或个人进行开放,提供有偿开放服务。
学校体育场馆开放原则:坚持“教学优先、校内优先、服务公众、安全为重”,在保证教学、训练、竞赛、课外体育活动以及学校其他各项工作秩序的前提下开放。
社会单位或个人使用体育场馆,应提前向学校体育部提出申请,体育部负责开展相关审批工作,审批通过后,体育部负责与使用方签订有偿使用协议并送交资产经营管理办公室与财务处备案。
体育场馆有偿使用收费标准
设施 |
可提供场地数量 |
收费标准 |
篮球场地 |
2块 |
800元/块/天 |
排球场地 |
3块 |
400元/块/天 |
羽毛球场地 |
4块 |
300元/块/天 |
乒乓球台 |
20块 |
40元/台/天 |
田径运动场 |
1个 |
5000/天 |
足球场 |
1个 |
1000/天 |
注:每天8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
联系电话:43164225 43164227
联系人:体育部主任、体育部办公室主任
体育部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