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有序、正常举行,现就澳门银银河7163考点考生须知通知如下,请各位考生认真阅读,遵照执行。
一、考试时间
时间 |
12月23日(周六) |
12月24日(周日) |
上午8:30-11:30 |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
业务课一 |
下午14:00-17:00 |
外国语 |
业务课二 |
注:严格按北京时间执行
二、做好考前准备
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考生准考证12月13日开通下载。请考生及时登录“中国研招网”下载本人准考证。请关注“辽宁招生考试之窗”(www.lnzsks.com)及时了解考点地址和考场分布等考试信息。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进入考点。
三、考场安排
澳门银银河7163考点地址为澳门银银河7163校区。考场安排在博学楼2区、3区的三层和四层。具体考场安排表如下表所示。
考场安排表
考场 |
教室 |
考场 |
教室 |
01 |
博学楼二区三楼301 |
17 |
博学楼三区三楼309 |
02 |
博学楼二区三楼302 |
18 |
博学楼三区三楼310 |
03 |
博学楼二区三楼303 |
19 |
博学楼三区三楼311 |
04 |
博学楼二区三楼304 |
20 |
博学楼二区四楼401 |
05 |
博学楼二区三楼305 |
21 |
博学楼二区四楼402 |
06 |
博学楼二区三楼306 |
22 |
博学楼二区四楼403 |
07 |
博学楼二区三楼307 |
23 |
博学楼二区四楼404 |
08 |
博学楼二区三楼308 |
24 |
博学楼二区四楼405 |
09 |
博学楼三区三楼301 |
25 |
博学楼二区四楼406 |
10 |
博学楼三区三楼302 |
26 |
博学楼二区四楼407 |
11 |
博学楼三区三楼303 |
27 |
博学楼二区四楼408 |
12 |
博学楼三区三楼304 |
28 |
博学楼三区四楼401 |
13 |
博学楼三区三楼305 |
29 |
博学楼三区四楼402 |
14 |
博学楼三区三楼306 |
30 |
博学楼三区四楼403 |
15 |
博学楼三区三楼307 |
31 |
博学楼三区四楼404 |
16 |
博学楼三区三楼308 |
32 |
博学楼三区四楼405 |
注:安检区域在博学楼1楼大厅,待考区域在博学楼2楼大厅。
四、入场流程
考生入场示意图
1.按照今年考试的有关要求,研考入场需增加智能安检门检查环节,考点设置了考场封闭区。
2.考生进入博学楼时间为早7:30和下午13:00。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3.按照国家及省规定,考生不得将手机、智能手表等通讯工具带入考点(考试封闭管理区域),请考生不要携带进入博学楼。如在安检处发现携带手机、智能手表的考生,将不予放行。
4.请考生按照考点规定通道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尽可能不要佩戴、携带金属物品及充电宝等电子物品。智能安检门如果发出报警和提示,请考生积极配合安检人员出示可疑物品。
5.考生通过安检门安检后,在博学楼二楼大厅等候进入考室,每科开考前40分钟开始进入考室。考生将随身携带的非考试物品放在考室门外规定位置存放,不得带入考室(教室)内。进入考室(教室)前,须再一次接受监考教师人工安全检查。如发现携带手机、智能手表的考生进入考室(教室)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五、其他注意事项
1.统考科目使用答题卡作答,作答在试卷上的答案无效。请考生自备2B铅笔和0.5毫米黑色水签字笔,客观选择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主观题用0.5毫米黑色水签字笔在答题卡上指定题号答题空间内作答,超出答题边框或作答在其他题号空间的答案无效,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2.自命题科目使用答题纸作答,作答在试卷上的答案无效。由监考教师下发答题纸,如果小信封里面自带答题卡或答题纸,考生可以使用,无须另外发放答题纸。考试结束后,考生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一并装入小信封里,由考生本人亲自密封,贴好密封条。考生不得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走,否则后果自负。
3.请考生自备小剪刀和胶水(胶棒),用于自命题科目小信封考前拆封和考后密封。
4.近期支原体肺炎、流感、呼吸道感染频发,考生入场人群密集时倡议戴口罩。
六、考场规则
1.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相关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进入考点后,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不得在考场外逗留,应当主动配合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和考点具体要求存放手机等非考试用品。
3.考生只准携带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考试用品,或者按照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智能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考生在考场内不得私自传递文具、用品等。
4.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领到答题卡、答题纸、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粘贴条形码等。凡漏贴条形码、漏填(涂)、错填(涂)或者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遇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分发错误及试卷字迹不清、漏印、重印、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但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5.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
6.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试机构规定的区域逗留或者交谈。
7.考生应当在答题纸的密封线以外或者答题卡规定的区域答题。不得使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者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只能使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
8.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试题、答案或者交换试卷、答题卡、答题纸,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纸故意损毁或带出考场。
9.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试卷和答题卡放在桌上,由监考员逐一收取。自命题科目,由考生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或者答卷)装入原试卷袋内并密封签字。经监考员逐个核查无误后,方可逐一离开考场。
10.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